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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嘉生物科技(衢州)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生物基可降解改性新材料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建设单位:元嘉生物科技(衢州)有限公司
2023-10-20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5000吨生物基可降解改性新材料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元嘉生物科技(衢州)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衢州市龙游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园区鸿运路;

行业类别:[C2659]其他合成材料制造;

项目性质:扩建(异地新建)

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4.2亿元,在衢州市龙游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园区68亩工业用地中,拟新建05车间、综合办公楼、成品储存区、原料储存区、罐区及配套公辅设施等建筑物约8022m2,购置各类生产、检测设备,形成年产5000吨生物基可降解改性新材料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见表1。

表1  主要环境敏感目标一览表

环境

要素

序号

环境保护

对象名称

坐标/m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最近距离m

保护对象

保护级别

X

Y

空气

(厂址周边2.5 km范围)

1

城南小区

714193

3212262

NW

2495

约200户,800人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2

龙港城南花苑

714330

3212402

NW

2527

约120户,480人

3

兰桂庭

714620

3212247

NW

2235

约516户,2604人

4

东亚东原满庭芳

714777

3211947

NW

1899

约654户,2616人

5

张家坞

715293

3211675

NW

1435

约51户,204人

6

田铺垄

715525

3211621

N

1329

约10户,40人

7

横路祝

715517

3211086

N

809

约50户,200人

8

高垄岗

715417

3211069

N

824

约6户,24人

9

上山头

715517

3210859

N

597

约18户,72人

10

庵山湾

715848

3210874

N

563

约10户,40人

11

庵里

716235

3211107

NE

888

约20户,80人

12

下坂

716143

3211322

NE

1055

约36户,144人

13

高仙塘村

716408

3211563

NE

1374

约200户,800人

14

赵家

717790

3212704

NE

3012

约13户,52人

15

西田畈

717974

3212083

NE

2655

约37户,148人

16

苗圃

718134

3211516

NE

2437

约25户,100人

17

文林

717498

3211010

NE

1632

约229户,916人

18

高麻车

718126

3210795

E

2137

约51户,204人

19

新屋

717801

3210647

E

1782

约33户,132人

20

上埠头

718217

3210429

E

2147

约35户,140人

21

西陈村

717369

3210499

E

1329

约45户,180人

22

盛家

717358

3210361

E

1287

约28户,112人

23

墙里

717127

3210179

SE

1044

约30户,120人

24

墩头

717004

3209931

SE

947

约180户,720人

25

周家

717357

3209766

SE

1331

约160户,640人

26

杨村坪

717972

3209681

SE

1951

约90户,360人

27

木棉地

718033

3207860

SE

3020

约38户,152人

28

甘溪垄村

717842

3208035

SE

2763

约100户,400人

29

红马塔

717387

3208276

SE

2311

约18户,72人

30

大路

717137

3207901

SE

2507

约58户,232人

31

路下

716169

3207969

S

2140

约85户,340人

32

下陈

716042

3209128

S

971

约130户,520人

33

岩头村

715818

3208836

S

1230

约259户,1036人

34

街路村

714917

3208765

SW

1568

约245户,980人

35

瑶山

714567

3207843

SW

2538

约54户,216人

36

乌龟山

713518

3207657

SW

3314

约15户,60人

37

方坦村

713638

3208522

SW

2650

约160户,640人

38

波经堂

714514

3209044

SW

1640

约20户,80人

39

童家村

715126

3209641

SW

794

约110户,440人

40

大垄口

713379

3209476

W

2471

约9户,36人

41

荞麦头

713570

3210338

NW

2141

约60户,240人

42

恒毅御景豪庭

714740

3211811

NW

1801

约388户,1552人

43

岩山垄

715985

3207727

SW

2346

约21户,84人

44

塘底

718301

3208009

SE

3087

约4户,16人

45

大岭脚下

718373

3207765

SE

3309

约2户,8人

46

客路村

718352

3209998

SE

2269

约2户,8人

47

兵站

718275

3212727

NE

3375

约1户,4人

48

洪家

716852

3207691

S

2619

约4户,16人

49

东华幼儿园

714194

3212334

NW

2542

师生约200人

50

龙游县华东街道中心幼儿园

714696

3212186

NW

2141

师生约300人

51

贝乐幼儿园

715236

3211637

NW

1424

师生约200人

52

华东街道高仙塘

幼儿园

716339

3211750

NE

1518

师生约200人

53

岩头村红新幼儿园

715803

3208601

SW

1466

师生约200人

54

衢州市龙游初阳书院

714708

3208319

SW

2057

师生约1500人

55

高仙塘卫生室

716589

3211853

NE

1710

医患约30人

56

文林村卫生室

717634

3211165

NE

1827

医患约40人

57

周家医院

717452

3209860

SE

1403

医患约50人

58

岩头社区卫生服务站

715738

3208715

SW

1344

医患约30人

59

方坦村卫生室

713508

3208417

SW

2821

医患约40人

60

方慧琴卫生站

714251

3212397

NW

2560

医患约30人

地表水

罗家溪

/

/

S

960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中的III类标准

土壤

(厂址周边1km范围)

7

横路祝

715517

3211086

N

809

约50户,200人

《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标准

8

高垄岗

715417

3211069

N

824

约6户,24人

9

上山头

715517

3210859

N

597

约18户,72人

10

庵山湾

715848

3210874

N

563

约10户,40人

11

庵里

716235

3211107

NE

888

约20户,80人

24

墩头

717004

3209931

SE

947

约180户,640人

32

下陈

716042

3209128

S

971

约130户,520人

39

童家村

715126

3209641

SW

794

约110户,440人

茶山

/

/

E

140

/

《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

农田

/

/

S

372

/

地下水

所在区域20 km2范围内的潜水层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本项目位于大气环境质量达标区,根据预测可知:正常工况下,本项目排放的NH3、H2S、非甲烷总烃的最大地面小时浓度贡献占标率均<100%,叠加现状浓度、区域在建项目浓度后占标率均<100%;项目排放的PM10的最大保证率日均浓度贡献值占标率<100%;叠加现状浓度、区域在建项目浓度后占标率<100%;项目排放的PM10的最大年均浓度贡献值占标率<30%,叠加现状浓度、区域在建项目浓度后占标率<100%;非正常工况下,项目排放NH3、H2S、非甲烷总烃最大地面小时浓度贡献值占标率均<100%,PM10最大地面小时浓度贡献值占标率>100%;敏感点处NH3、H2S、非甲烷总烃和PM10最大地面小时浓度贡献值占标率均<100%。

(2)地表水: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排水体系,初期雨水收集进入初期雨水池后,再进入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其余雨水进入厂区市政雨水管网。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并通过管道输送至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经龙游县城南工业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表1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后排入衢江龙游段,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产生较大的影响。

(3)地下水:本项目对地下水可能造成影响的污染源主要为罐区、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线等。项目罐区设置围堰,地面均采取防腐防渗措施,污水管道、各处理池均做好防渗,因此正常情况不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4)噪声:根据预测结果,项目临近鼎新路和鸿运路的厂界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其余厂界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

(5)固体废物: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为一般废包装袋、废离子交换树脂等一般工业固废,废危化品包装材料、废机油、废导热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废水污泥、实验室废液、水解残渣(待鉴别)等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只要企业加强管理,严格执行本次环评中提出的各项固废处置措施,对产生的固废进行分类收集、贮存、无害化处理处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6)土壤:根据预测,正常情况下,项目对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但若储罐发生泄露事故,土壤环境将会局部受到较大程度污染,同时由于土壤与地下水联系紧密,土壤的污染将直接导致地下水环境被污染,企业需根据相关环保要求对道路进行硬化处理,厂房、罐区地面等采取合理的防腐防渗措施。只要建设单位切实落实好废水的收集、输送以及各类固体废物的贮存工作,做好各类设施及地面的防腐、防渗措施,特别是对生产车间、储罐区、污水处理设施和危废仓库等重点区域的地面防渗工作,则本项目的建设对土壤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本环评建议企业退役后应进行退役期环境影响评价并对土壤、地下水进行监测,经有效处理后,项目在退役后对环境无影响。

(7)生态环境:项目对污染源均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并加强污染物排放管理,项目建设对一般生态环境的影响不大。

(8)环境风险评价:本项目环境风险事故主要污水处理站废气系统失效导致臭气超标排放、污水处理站综合调节池泄露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此类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较低,但一旦发生将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因此,必须采取必要的风险防范措施,进一步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制定应急预案,并准备必要的防护物资,减少事故发生时的环境危害。因此,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后,本项目液体化学品泄漏事故和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系统发生故障的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的水平。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项目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见表2。

表2  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一览表

序号

污染

种类

排放源

污染物

名称

污染防治措施

标准

1

废气

不凝尾气

非甲烷总烃

经冷凝+真空水环泵+一级水喷淋+一级碱喷淋处理后通过25m高的DA001排气筒高空排放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和表9中排放限值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排放限值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排放标准值

干燥废气

颗粒物

由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高的DA002排气筒高空排放

污水处理废气、储罐呼吸废气、危废仓库废气

NH3、H2S、臭气浓度、硫酸雾、非甲烷总烃

危废仓库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同储罐呼吸废气、污水处理废气一起经一级水喷淋(添加除臭剂)+一级碱喷淋处理后通过15m高的DA003排气筒高空排放

食堂

油烟

废气

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处理设备后通过专用烟道从所在建筑屋顶排放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小型规模标准

2

废水

含酸废水、切粒废水、真空泵循环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循环冷却废水、废气处理废水、地面冲洗废水、锅炉废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等

CODcr、NH3-N、SS、动植物油

含酸废水、真空泵循环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循环冷却塔废水、废气处理废水、地面冲洗废水、锅炉废水经“综合废水调节池+芬顿流化床+pH回调池+混凝沉淀池”处理后,同切粒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和初期雨水经“水解酸化反应池+AO生化系统+MBR膜生物反应器”工艺处理后送至龙游县城南工业污水处理厂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3

噪声

噪声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的噪声;在设备与基础之间安装减振材料,如橡胶、弹簧、减振垫等;泵、引风机主轴轴承及其他传动轴轴承控制侧隙量,加强管理使设备处于要求的状态下,减少轴承滚动体撞击声;高噪声设备尽量与厂界保持一定的距离;加强绿化,厂界周围要种植高大的阔叶树木,以增加立体防噪效果,既可美化环境又达到降尘降噪的双重作用;运行车辆加强检修,避免因车辆发生故障而导致噪声增大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4类标准。

4

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

一般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委托相关单位填埋处置

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

危险废物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水解残渣

鉴别废物性质后委托处置

生活垃圾

定期由环卫部分统一清运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通过本次评价,我单位认为:元嘉生物科技(衢州)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生物基可降解改性新材料生产线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和当地各项相关规划,符合龙游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后,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营运期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环境风险可控;项目建设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

因此,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只要落实本次环评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环保管理,项目的实施可行。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1)征求意见的对象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居民、单位或团体。

(2)征求意见的范围

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3)公示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示期限: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1月3日

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回访。

征求意见的期限: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1月3日(信函以邮戳为准)。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元嘉生物科技(衢州)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龙游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园区鸿运路;

联系人:翁总     电话:13676611240    

(2)环评单位:杭州天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申花路剑桥公社

联系人:夏工     电话:17826892800    

邮箱:1120596267@qq.com         邮编:310030

(3)审批部门:衢州市生态环境局

电话:0570-3890106

地址:衢州市花园东大道19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附件:

元嘉(衢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环境影响报告书2-公参.pdf

信息发布单位:元嘉生物科技(衢州)有限公司

信息发布日: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