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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浙江蓝宇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000吨亚克力防护特种纸及40000吨亚克力防护特种纸深加工生产线和40000吨光伏玻璃防霉特种纸生产线 (2)建设单位:浙江蓝宇新材料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 (4)建设性质:新建 (5)行业类别:C2221机械纸及纸板制造 (6)项目类别: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修改稿)》(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本项目属于“十一、造纸和纸制品业—28纸浆、溶解浆、纤维浆等制造;造纸(含废纸造纸)—全部”类别。 (7)项目总投资:58000万元人民币。 (8)劳动定员及生产班制:员工360人,年工作330天,采用三班三运转制,每班8小时。 二、项目周边主要环节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见表1。 表1 主要敏感点分布情况
三、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 项目涂布废气经“旋流塔+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收集后通过高压静电除油处理后高空达标排放;投料粉尘经布袋收集后15m高空排放;污水站恶臭经喷淋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估算模式已考虑了最不利的气象条件,分析预测结果表明,项目主要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大于1%,小于10%,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2、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标后汇同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的生活污水纳入市政污水管网,不直接向周边水体排放,故本项目排放的废水对周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同时项目外排废水水质符合龙游污水处理厂纳管水质要求,不会对龙游污水处理厂造成较大冲击,不会对纳污水体造成明显影响。 3、噪声 项目正常生产情况下,根据预测结果,项目厂界南、西、北侧噪声贡献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值限值,东侧厂界噪声贡献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值限值,敏感点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综上所述,本项目噪声可以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废包装袋、废活性炭、污泥、生活垃圾。其中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委托资质单位处置,污泥由环卫部门卫生填埋,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均能落实妥善处置措施,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四、主要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该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见表2。 表2 本项目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五、环境影响评价基本结论 浙江蓝宇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000吨亚克力防护特种纸及40000吨亚克力防护特种纸深加工生产线和40000吨光伏玻璃防霉特种纸生产线项目选址合理,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符合产业政策、产业发展规划,选址符合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产过程产生的各污染物经处理后能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及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保证项目所造成的环境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在此基础上,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本项目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 主要针对项目建设地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2、主要事项 (1)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 (2)对企业环保行为的看法 (3)对建设项目的意见、看法或要求 (4)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要求或看法 七、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示采取村庄、社区、街道等单位宣传栏现场张贴以及网站发布形式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3月18日~2021年4月1日,共10个工作日。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至2021年4月1日止)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保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本环评在报送环保局报批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将在(https://slhb.saaas.com)网站进行全文公开。环评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蓝宇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秦光明 联系电话:15157397528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杭州申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花园岗街113号金通国际大厦1-1幢2单元1523室 联系人: 唐能斌 联系电话:18958068756 (3)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 联系电话:0570-7261937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蓝宇新材料有限公司 发布公示时间:2021年3月18日 |